前言
談到穆斯林女性,許多人腦海中浮現的第一印象,常是穿著黑色長袍、僅露出雙眼,甚至完全遮蔽的形象。然而,蒙面(阿拉伯文稱之為 Niqab 或 Burqa)這一行為,其背後的理由遠比單一的「宗教規定」要複雜得多。它交織了《古蘭經》的經文詮釋、哈里發時代的歷史演變、前伊斯蘭時期的文化習俗、地區的政治角力,以及當代女性的個人選擇與社會壓力。要理解穆斯林女性為什麼要蒙面,我們必須深入探討信仰、傳統、政治與個人經驗的多重面向。
《古蘭經》怎麼說?經文的原始指令
要探討蒙面的根源,首先必須回到伊斯蘭教的核心經典——《古蘭經》。令人驚訝的是,《古蘭經》中並沒有任何一處經文「明確」要求女性必須遮蓋「臉部」。最常被引用來支持女性遮蔽身體的經文主要有兩段:
《光明章》(第24章31節)
這段經文指示信女們要「降低視線,遮蔽下身」,並且「莫露出首飾,除非自然露出的」。接著的關鍵句是:「叫她們用面紗(Khumur)遮住胸膛」。
經文解析: 這裡的關鍵字 Khumur(Khimar 的複數)指的是「頭巾」或「遮蓋物」。許多歷史和語言學者指出,在七世紀的阿拉伯,女性本來就有佩戴頭巾作為裝飾的習慣,但常將其垂在腦後,露出脖子和胸前的部分。因此,這段經文的重點被認為是命令女性將已有的頭巾「往前拉,以遮蓋胸部」,強調的是胸前的端莊,而非強制遮蓋頭髮或臉部。
《同盟軍章》(第33章59節)
經文提到:「先知啊!你應當對你的妻子、你的女兒和信士們的婦女說,她們應當用罩袍(Jilbab)蒙著自己的身體。這樣做最容易使人認識她們,而不受侵犯。」
經文解析: 這段經文的背景是為了在當時蓄奴風氣盛行的阿拉伯半島,保護穆斯林自由女性(信女)免受騷擾。穿上 Jilbab(一種寬鬆的外袍)是一種身分標識,用以區別她們與容易受到侵犯的女奴。其主要目的在於「辨識」與「保護」,而非遮蓋臉部。
蒙面是傳統習俗,還是宗教義務?
既然《古蘭經》並未明令蒙面,為何現今在許多穆斯林國家,蒙面甚至遮蓋全身(如 Burqa 或 Niqab)會如此普遍?答案在於後來的歷史發展與文化融合。
「羞體」(Awrah)概念的演變
伊斯蘭教法學家(Fiqh)後來發展出「羞體」(Awrah)的概念,意指身體上不該被外人看見的部位。
男性羞體: 一般被定義為從肚臍到膝蓋之間。(來源:1號課堂、維基百科-羞體)
女性羞體: 範圍則複雜得多,且充滿爭議。多數遜尼派學者認為,女性的羞體是「除了臉部和雙手之外」的所有部分。這也是為什麼多數穆斯林女性僅戴頭巾(Hijab)遮髮,而不蒙面。
然而,部分更為保守的教派則認為,女性的「臉部」甚至「聲音」也屬於羞體,因此要求女性必須佩戴面紗(Niqab)。
歷史與文化的融合
蒙面並非伊斯蘭教的獨創。
仿效先知妻眷: 根據德國之聲(DW)對埃及愛資哈爾大學學者的採訪,蒙面(Niqab)在教法上「僅」是對先知的妻妾們的特殊要求,她們地位特殊且在先知過世後不得再嫁。但後世一些虔誠的女性為了仿效她們,也開始蒙面。(來源:1號課堂、DW)
貴族文化的遺留: 在伊斯蘭教出現之前,拜占庭帝國(基督教)和波斯薩珊王朝的貴族女性,就有戴面紗的習俗,以此彰顯其尊貴地位,和平民做出區隔。當伊斯蘭教傳播到這些地區後,便吸收了這種上流社會的習俗,並逐漸將其「伊斯蘭化」(來源:知乎、信傳媒)。
沙漠的實用功能: 在沙塵滿天飛的沙漠地區,頭巾與面紗具有非常實際的防風沙、防烈日功能。這也是為什麼阿拉伯地區的男性也會佩戴頭巾,並在風沙大時用來遮住口鼻。(來源:1號課堂、觀察者網、豆瓣)
面紗背後的多元面貌:從杜拜到沙烏地
「蒙面」在當今穆斯林世界並非鐵板一塊,不同國家的實踐天差地遠,這也證明瞭它更多是文化與政治的產物,而非統一的宗教律法。
沙烏地阿拉伯(嚴格):
曾是法律強制女性蒙面和穿著黑袍(Abaya)的國家。雖然近年宗教警察權力被削弱,但強大的社會壓力依然存在。豆瓣的作者分享在沙烏地阿拉伯的經驗,90%以上的女性都蒙面。當地男性普遍認為這是「保護女性」,但許多女性認為這是男性嫉妒心和控制慾的展現。不蒙面可能招致騷擾、偷拍、網路霸凌,甚至生命威脅。(來源:豆瓣、1號課堂)
伊朗(強制頭巾):
法律強制女性必須佩戴頭巾遮蓋頭髮,但並不強制蒙面(Niqab)。(來源:1號課堂)
杜拜(阿聯酋)(開放):
作為高度西化的城市,杜拜沒有法律規定女性必須蒙面或戴頭巾。觀光客在海灘穿比基尼也很常見。然而,社會潛規則依然存在,當地人有時會比警察更主動地糾正外國人的穿著。不過,在此地Abaya(黑袍)已演變成一種時尚,許多女性在黑袍下穿著名牌時裝,是否佩戴面紗通常取決於其家中男性長輩的態度。(來源:商周)
土耳其、哈薩克(世俗):
土耳其作為世俗化國家,曾長期禁止女性在政府機關和學校佩戴頭巾。中亞國家如哈薩克、烏茲別克,許多女性也不戴頭巾。(來源:知乎、維基百科-婦女頭巾)
蒙面:是壓迫的象徵,還是自由的選擇?
圍繞面紗最大的爭議,在於它究竟是「壓迫」還是「選擇」。
論點一:壓迫與控制的工具
在許多情況下,「選擇」並不存在。
法律與社會的強制: 在沙烏地阿拉伯或伊朗,不戴頭巾或面紗是違法行為。(來源:1號課堂) 更普遍的是無形的社會壓力,如豆瓣作者所言,當不蒙面的代價可能是被騷擾、被強暴,甚至被家人殺害時,「個人選擇」便成了天方夜譚。
極度的生理不適: 豆瓣作者親身體驗蒙面,描述了在封閉車內「呼吸困難、高反缺氧」的痛苦,以及眼睫毛不斷摩擦面紗導致的異物感。在夏季地表高達50度的環境下,穿著吸熱黑袍並蒙面的不適可想而知。
剝奪身分認同: 面紗使女性在公共場閤中「隱形」和「失語」,成為男性的附庸品,剝奪了她們參與社會的機會。(來源:豆瓣)
論點二:信仰的實踐與反抗的符號
在另一些情境下,蒙面或戴頭巾可以是一種主動的選擇。
虔誠的展現: 如taiwan.islam資料所述,許多女性認為這是造物主的規範,能帶來內心的平靜、自信與安全感,是一種對信仰的敬畏與謙卑。
政治性的反抗: 在西方殖民主義時期,例如1936年伊朗國王禮薩.汗推行西化改革,曾強制禁止女性穿戴罩袍,警察會當街扯掉婦女的頭巾。在這種脈絡下,「穿戴頭巾」反而成為反抗西方文化侵略和獨裁統治的政治符號。(來源:信傳媒)
對抗西方凝視: 在當今的歐洲,如法國、丹麥等國以世俗主義或公共安全為由,立法禁止穆斯林女性穿戴蒙面罩袍。對此,許多穆斯林女性和人權組織認為,這種禁令同樣是一種壓迫,是剝奪女性選擇穿著的自由,也是變相的歧視。(來源:1號課堂)
常見問題
Q1:穆斯林女性在任何人面前都必須蒙面或戴頭巾嗎?
A1:不是的。根據伊斯蘭教法(如taiwan.islam資料所述),女性在以下情況「不」需要戴頭巾或蒙面:
獨處時。
在其他女性面前。
在「馬赫拉姆」(Mahram)面前。馬赫拉姆是指因血緣或婚姻關係而永久禁止結婚的男性親屬,如丈夫、父親、祖父、兄弟、兒子、公公、女婿等。
Q2:《古蘭經》是否明確規定女性必須蒙面?
A2:沒有。如上文分析,《古蘭經》的相關經文(24:31 和 33:59)主要強調的是「端莊」、「遮蔽胸部」以及「作為信女的身分識別以防騷擾」。多數學者認為,《古蘭經》要求的遮蔽範圍是除了臉部和手部以外的身體,因此「蒙面」(Niqab)並非強制性的宗教義務,而是後來的傳統習俗。
Q3:蒙面(Niqab)和戴頭巾(Hijab)一樣嗎?
A3:不一樣。這兩者常被混淆:
Hijab(希賈布): 指的是「頭巾」,主要用來遮蓋頭髮、耳朵和頸部,但會露出完整的臉部。這是最常見的形式。
Niqab(尼卡布): 指的是「面紗」,在Hijab的基礎上,再加上一塊布遮住臉部,通常只露出眼睛。
Burqa(波卡): 是最嚴格的形式,常見於阿富汗。它是一件從頭罩到腳的長袍,連眼睛部位也用一層網紗遮住。
Q4:為什麼有些沙烏地男性認為蒙面是「保護」,女性卻覺得是「壓迫」?
A4:這反映了性別權力結構的極度不平等。豆瓣的作者分析,沙烏地社會嚴重性壓抑,男女被徹底隔離。男性將陌生女性視為「危險」和「誘惑」,因此合理化「蒙面」是為了「保護女性安全」和「避免男性犯罪」。然而,這種邏輯的根本錯誤在於將性犯罪的責任歸咎於受害者(穿著不端莊),而非施暴者。對於女性而言,這是一種以「保護」為名的「控制」,剝奪了她們的身體自主權和自由。
總結
穆斯林女性為什麼要蒙面?這個問題沒有單一的答案。它絕不等同於伊斯蘭教的唯一指令,而是《古蘭經》中關於端莊的勸告,在經歷了千年歷史、吸收了波斯與拜占庭的貴族傳統、融合了沙漠的實用需求,並被後世教法學家不斷詮釋後,所演變出的一種複雜實踐。
在當代,面紗更是一個被高度政治化的符號。它可能是在沙烏地阿拉伯或塔利班治下,被用來壓迫女性、使其「隱形化」的國家工具;也可能是生活在杜拜的女性,在黑袍下展現時尚與個性的自主搭配;還可能是生活在法國的女性,用以對抗世俗化禁令、彰顯身分認同的政治宣言。
判斷蒙面是壓迫還是自由,唯一的標準或許就如1號課堂的作者所言:這是否真正出自穆斯林女性「本身」的自由意願,而非法令的強迫、社會的壓力,或是男權的控制。
資料來源
穆斯林女性為什麼要包頭巾?-伊斯蘭Talk
沙特女性爲什麼要蒙面?沙特的大男子主義有多嚴重? – 日記
為何伊斯蘭的女性要戴罩紗?